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将修订 鼓励制定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
近期,商务部对《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现行《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于2012年发布,实施9年来,对于加强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,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随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的修订实施和商务发展的不断推进,原有商务领域标准管理体制机制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,亟需修订相关的制度,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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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,本次修订突出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。在标准制定上,突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有关专家对标准的技术把关,确保标准质量。在标准实施上,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,同时鼓励制定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。推动企业和社会团体在生产、流通、消费等环节采用推荐性标准,发挥标准在引领行业发展、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支撑作用。
据了解,2018年1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正式实施,新法赋予团体标准明确的法律地位。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,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等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国家标准体系。此次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工作,再次明确团体标准的重要性,将为各行业协会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。
为更好的促进我国易货贸易行业的规范化、标准化发展,根据《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》(中商联标〔2021〕3号),我国首个易货贸易团体标准《易货贸易业务流程与管理基本要求》正式立项。
按照《关于征集我国首个易货贸易团体标准《易货贸易业务流程与管理基本要求》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一些单位主动承担行业责任,按流程积极申报,经审核,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、中库会(临沂)国际易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、河南物桥实业有限公司、快易货(青岛)国际贸易有限公司、融易通(深圳)投资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省易货标准化研究院、济南爱航云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、云南盾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辽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、易站绿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家单位成为《易货贸易业务流程与管理基本要求》团体标准参与编制单位。
为确保该标准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,《易货贸易业务流程与管理基本要求》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研讨会将于近期召开。起草工作组将按照《标准化工作导则—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国家标准(GB/T 1.1-2020)的规定和要求,审议标准草案,提出修改意见。审议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还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布,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