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入会指南

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94年,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。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,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。现有34家直属全国性行业分支机构,直接会员4500多家,间接会员8万多家。接受政府委托,管理14个企事业单位,代管40个全国性专业协会、学会和研究会,主管32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。

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(英文:China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Barter Sub-Chamber),简称中国商联易货分会,是经中国商业联合会批准设立的、服务我国易货行业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。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由易货需求、易货服务、易货配套相关企事业单位、易货相关社会组织自愿组成。

秉承“服务 联合 创新 规范”的宗旨,致力于充分发挥易货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,促进易货贸易规范健康发展,为企业缓解资金压力、节约经营成本、拓展营销渠道、提高经济效益赋能,为我国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助力。积极响应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为构建“双循环”新发展格局、建设统一大市场、落实“三去一降一补”、推动贸易强国建设服务。

根据《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商联易货分会发展的会员同时成为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,享有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的权利,并履行相应义务。

一、入会条件

申请加入中国商联易货分会会员单位,应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遵纪守法,诚信第一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(二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易货相关企事业单位、易货相关社会组织。
(三)拥护中国商业联合会章程、宗旨,遵守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相关制度、条例,认同中国商联易货分会发展理念。
(四)自愿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,按时缴纳会费。

二、会员权利(会员服务)
(一)颁发会员单位证书和牌匾,单位负责人成为中国商联易货分会会员代表。
(二)对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的工作进行监督,提出有关建议。
(三)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,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(四)免费获得《中国易货贸易》电子内刊等行业资料。
(五)在中国商联易货分会官方平台发布会员单位简介。
(六)优惠参加中国商联易货分会指导举办的易货行业相关培训班,经培训考试合格,取得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的易货行业培训证书。
(七)优先作为易货行业相关标准的征求意见单位,优先推荐为标准参与起草单位。
(八)优惠参加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组织的有关行业活动。
(九)优先参与中国商联易货分会支持的行业重点项目。
(十)优先推荐为中国商联易货分会副秘书长、副会长。
(十一)享有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三、会员义务
(一)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遵守法律法规、行规行约,遵守《中国商业联合会章程》、《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工作规则》及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章制度。
(二)执行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的决议,完成中国商联易货分会委托的各项任务。
(三)服从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的行业自律管理。
(四)维护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的行业地位和社会形象。
(五)按规定如期缴纳会费,自愿对行业性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。
(六)积极参加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组织的活动。
(七)提供中国商联易货分会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资料。

四、会费标准

中国商联易货分会严格按照中国商业联合会会费标准收取会费,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为1000元/年。

五、入会程序
(一)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,并加盖公章:
1、《入会申请登记表》
2、单位简介
3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4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5、其他必要的有关说明材料
(二)将以上材料清晰电子版,先发至指定邮箱,由秘书处进行初审。
(三)审核通过后,以邮件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寄出纸质版原件1式2份。
(四)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经研究报送至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员部备案。
(五)经批准后,以邮件形式向申请单位发送《会费交纳通知》,按指定账户汇款。汇款时请备注:易货分会会费。
(六)指定账户
收款单位:中国商业联合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
账 号:11001020500056019768
(七)收到会费后,向申请单位开具国家财政部监制的《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(电子)》。
(八)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秘书处向申请单位发放会员证书、牌匾及有关材料。
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、《中国商业联合会章程》和《中国商业联合会易货贸易分会工作规则》的行为,中国商联易货分会根据情节轻重,经会长办公会研究,并报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,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除名等纪律处分以及自律惩戒措施。
(二)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视为自动退会,失去会员资格:
1、不按规定缴纳会费;
2、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3、丧失民事行为能力;
4、被司法机关查处或被登记机关吊销、注销登记及严重失信;
5、多次遭到投诉或有媒体负面报道,经核实情况属实。
(三)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,并交回会员证书和牌匾。会员退会、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中国商联易货分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七、联系方式
电话:010-83735740
邮箱:barter@chinabarter.org
官网:www.chinabarter.org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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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入会申请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