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0月17日,《支持中国(湖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(试行)》正式施行。根据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(湖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湘政发[2020]17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《支持中国(湖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(试行)》提出19条举措,涉及改革创新、先进制造业发展、中非经贸深度合作、贸易投资快速发展、金融服务提升水平、国际物流通道建设、高层次人才引进、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等支持领域,旨在支持当地自贸试验区建设,鼓励新业态、新机制、新服务等,助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在支持中非经贸深度合作方面,措施明确提出“鼓励扩大非贸易。对自贸试验区内当年非洲产品进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且实现增长15%以上的企业,省、市根据其当年非洲产品进口额,按5分人民币/美元的标准给予补贴,对其中通过易货贸易方式进口的企业,补贴标准再提高1分人民币/美元,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为500万元。”

湖南自贸试验区去年9月获批以来,积极推动改革创新,截至今年9月底,121项改革试点任务实施101项,实施率83.5%;建设实施方案321项落实举措实施273项,实施率8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