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《中国(湖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正式公布。《条例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《条例》共9章60条,对管理体制、投资开放和贸易自由便利、金融创新、先进制造业集群、国际投资贸易走廊、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、服务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细化。

在《条例》第七章“中非经贸合作先行区”中,第四十一条提出:建设非洲特色非资源性产品“非洲投资生产—融资进口—保税加工—全球销售—易货贸易”产业链。第四十二条提出:探索开展中非易货贸易,创新易货贸易模式,建立具有信息发布、交易撮合、金融服务等功能的易货贸易服务体系。一系列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非经贸合作水平。

2021年9月8月,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《湖南省“十四五”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》的通知(湘政办发〔2021〕57号)。《湖南省“十四五”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》第四章“推动外贸创新发展”,在“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”中,明确提出“探索推进易货贸易试点。完善易货贸易制度和非洲产品进口优惠政策,建立信息发布、交易撮合、贸易服务、数据分析、多对多中非易货贸易平台。探索组建中非易货贸易联盟,构建运转顺畅、覆盖面广、交易量大的易货贸易载体,加快推动中非互补性较强的商品开展易货贸易。”为开展中非易货贸易指明了方向。

相关文件的出台为国际易货贸易创新探索提供了政策依据,也充分表明易货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,将成为“十四五”时期促进国际贸易创新发展的新亮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