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15日,据北京市商务局网站信息,为高标准推进“两区”建设,为中国(北京)自由贸易试验区(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)发展提供法治保障,根据立法工作安排,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,北京市商务局牵头研究起草了《中国(北京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集意见时间为一个月。

北京市商务局表示,自贸试验区立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,也是推动首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,更是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。《条例》紧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,对标先进国际经贸规则,以首善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贸试验区建设,提升对外开放和对内服务水平,为促进和规范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

据悉,《条例》共11章,具体章节包括总则、管理体制、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、科技创新、数字经济、金融服务、优势产业开放创新、京津冀协同、政府服务与保障、人才保障、附则。

《条例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“鼓励新兴贸易”中,明确提出探索发展新型易货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。